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機車未停讓行人,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 未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罰鍰加重至18,000元至36,000元,並吊扣駕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處36,000元並吊銷駕照。
- 當場舉發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累計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 執法取締須同時符合:車輛前端進入穿越道,且與行人距離不足約3公尺(1個車道寬)。
- 即使行人闖紅燈或邊走邊滑手機,汽機車駕駛依法仍須暫停禮讓,否則將同時面臨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
一、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罰鍰金額是多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叉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若未暫停禮讓,可處新台幣(下同)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台灣政府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將罰鍰上限從原本的3,600元提高至6,000元,展現整頓交通環境的強烈決心。機車、貨車等各式車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法律上同樣以「汽車」稱之,因此上述罰則對機車駕駛人一體適用,並無例外。
二、肇事導致行人受傷或死亡,還有哪些加重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未停讓行人若進一步釀成事故,依受害行人的傷亡程度,將面臨遠高於一般違規的處罰:
- 致人受傷(輕傷):罰鍰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 致人重傷或死亡:罰鍰36,000元,直接吊銷駕駛執照,且不得申請換發。
行政裁罰之外,駕駛人還須面對刑事與民事雙重責任:刑事上可能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或第276條過失致死罪遭到追訴;民事上則須對受害行人賠償醫療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是否在期限內繳款也會影響實際罰鍰金額,民眾應留意罰單上的繳費期限,以免金額進一步增加。
(一)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依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1項第10款,違反停讓行人規定者,除罰鍰外,必須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另處罰鍰1,800元;經再通知後逾6個月仍未出席者,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許多駕駛人收到罰單後只顧繳款,忽略了講習通知,反而衍生額外處罰,不可不慎。
(二)違規點數如何累計?達幾點會被吊照?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未停讓行人當場被舉發,記違規點數3點;若因未停讓肇事致人受傷,同樣記3點。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3項:1年內累計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已遭吊扣駕照2次,再度被記點者,駕照直接吊銷。換算下來,若1年內發生4次未停讓行人的違規,駕照即面臨被吊扣的風險。
三、執法機關如何認定「未停讓行人」?
內政部警政署訂有明確的取締認定基準,以防止執法標準不一。須同時符合下列兩個條件,才構成「未停讓行人」:
- 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
- 車輛與行人行進方向之距離,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
舉例而言,若一名行人正從右側走來,而車輛雖已進入穿越道,但行人距車頭仍有4、5公尺,則不符合第二項條件,不一定構成違規。但這並不代表駕駛人可以「卡位」或強行通過——稍有判斷失誤,不僅面臨裁罰,更可能害人害己。上述認定標準適用於無人指揮的路口;若現場有交通指揮人員,則依指揮手勢為準。
四、行人闖紅燈或低頭滑手機,駕駛仍須停讓嗎?
是的,依法仍須停讓,無論行人是否有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叉路口,「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遇有行人穿越,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法條並未針對「行人是否違規」設有例外,駕駛人不得以行人闖紅燈或未注意交通狀況為由,主張免除自身的停讓義務。
行人違規有哪些法律責任?
行人在號誌轉為紅燈後仍繼續穿越,或邊走邊使用手機妨礙交通,確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罰鍰500元。然而,行人被罰並不等於駕駛人可以不讓。實務上,若駕駛因未停讓撞傷闖紅燈的行人,法院依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原則」,雖會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賠償責任,但駕駛的行政罰鍰、吊扣(銷)駕照及刑事責任並不因此消滅。為了自身安全與法律保障,遇到行人穿越時,先停再說始終是最明智的選擇。
五、腳踏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也要停讓行人嗎?
是的。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7、8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6條第1項,腳踏車(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慢車,同樣負有停讓行人的法定義務。許多騎士誤以為此規定只針對汽機車,實際上只要是在道路上騎乘的車輛,均受相關法規約束,違者同樣可遭裁罰。
常見問題 FAQ
Q1:路口沒有畫斑馬線,駕駛還需要讓行人先過嗎?
需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3項規定,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叉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因此,即使路口完全沒有斑馬線,駕駛人仍有法定停讓義務,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裁罰,與有無斑馬線無關。
Q2:行人闖紅燈被車撞傷,駕駛需要負全部賠償責任嗎?
通常不須負全責,但仍須負擔相應比例的損害賠償。依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原則,法院會依事故雙方各自的過失比例分擔損害,行人因闖紅燈而有過失,將自行承擔一部分損失。然而,駕駛人的行政罰鍰及吊扣(銷)駕照等行政裁罰,並不因行人有過失而免除。具體賠償比例由法院依個案事實認定,建議發生事故後立即保留現場證據並諮詢律師。
Q3:收到未停讓行人的罰單後,一定要去上安全講習嗎?不去會怎樣?
是的,必須參加。依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1項第10款,違反停讓行人規定者,除罰鍰外,須強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將另處罰鍰1,800元;經再次通知後逾6個月仍未參加者,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建議收到講習通知後依限完成報到,以免因小失大。
Q4:行人突然衝出,來不及煞車,還會被罰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若車輛前端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與行人距離超過3公尺,通常不符合內政部警政署的取締認定基準,行政裁罰機率較低。但若已符合兩項認定條件,即便是緊急狀況,行政裁罰仍可能適用。刑事責任方面,法院將綜合評估車速、路況及駕駛是否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可能影響刑事責任認定。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報警、保留行車記錄器畫面,並諮詢律師評估後續因應策略。
台灣自2023年起大力加重未停讓行人的罰則,駕駛人除了高額罰鍰與吊扣(銷)駕照,一旦肇事更須同時面對刑事追訴與民事賠償,法律風險不容小覷。若您因交通事故涉及行人停讓爭議,或對駕駛責任認定有所疑慮,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協助釐清法律責任歸屬、評估和解或訴訟策略,以切實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