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摘要
- 律師費用分為「諮詢費」與「委任費」兩大類。諮詢多按鐘點計算,常見行情為每小時 3,000~8,000 元。
- 委任一個審級(例如民事第一審)常見行情為 8 萬~20 萬元。每換一個審級就要重新委任、重新計費。
- 律師費原則上由各自負擔。民事第三審屬強制律師代理,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3,律師酬金算進訴訟費用,可由敗訴方負擔,但金額以法院核定的數額為準。
- 依《律師倫理規範》,家事、刑事及少年事件不得約定「勝訴才收費」的後酬。
- 付不出律師費的人,可以依《法律扶助法》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律師費用由哪些項目組成?
律師費用分成兩個階段:諮詢費和委任費。諮詢是在正式委任之前,請律師判斷案件有沒有勝算、要不要打官司。委任則是請律師實際處理案件,例如撰寫書狀或出庭。不少案件諮詢完就找到解決方法,例如寄一封存證信函就讓對方還錢,根本不用打官司,所以先諮詢再決定要不要委任,最能控制花費。
諮詢費怎麼算?
諮詢費多半按鐘點計算,常見行情是每小時 3,000~8,000 元。資深律師或專精特定領域的律師,每小時收 10,000~12,000 元的也很常見。諮詢前把合約、對話紀錄、照片依時間順序整理好,能明顯縮短諮詢時間。有些事務所的諮詢費可以折抵之後的委任費,預約時記得先問清楚。
撰狀費、出庭費怎麼算?
只請律師處理單一事項時,是按件或按次計費:
| 服務項目 | 常見計費方式 | 常見行情 |
|---|---|---|
| 法律諮詢 | 鐘點計費 | 每小時 3,000~8,000 元 |
| 律師函、存證信函、協議書、單份書狀 | 論件計酬 | 每件 10,000~50,000 元 |
| 單次出庭 | 按次或按鐘點 | 每次 20,000~40,000 元 |
| 陪同警詢、偵訊 | 鐘點計費 | 每小時約 8,000 元,夜間緊急出動常以 2 倍計算 |
| 委任一個審級 | 按審級包案 | 每審 80,000~200,000 元 |
舉例來說,王先生買了中古屋,發現有嚴重漏水,想先發律師函要求賣方修繕。這種情況只需要支付律師函的撰擬費用,還不用委任整個訴訟。
委任一個審級要多少錢?
委任一個審級的費用,常見落在 8 萬~20 萬元之間,包含撰寫書狀、出席調解與開庭、和當事人開會討論,直到這個審級判決出來為止。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價格區間差不多。刑事案件要特別注意:檢察官的偵查程序也獨立算成一個階段。所以一件刑事案從偵查一路打到第三審,最多要委任 4 次。實際報價取決於案情複雜度、訴訟標的金額,以及律師介入的時間點。
律師費不包含繳給法院的裁判費。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財產權訴訟的裁判費是按請求金額分段計算的,這筆錢要另外準備。
律師費有沒有上限?
有。台北律師公會章程訂有收費參考標準,可以拿來判斷報價合不合理:
- 討論案情每小時 8,000 元以下,案情複雜時可以提高到 12,000 元。
- 出庭費每次 40,000 元以下,各審書狀每件 50,000 元以下。
- 民事、刑事案件每一審的總酬金,宜在 50 萬元以下。民事訴訟標的金額達 500 萬元以上時可以增加,但每審增加的部分不宜超過標的金額的 3%。
律師費怎麼付?可以等勝訴再付嗎?
律師費原則上是委任時先付,而且不論判決結果都要付。因為律師收的是研究案情、擬定策略、出庭攻防所投入的時間與專業,不是保證勝訴。付款方式可以在簽委任契約時和律師協商,例如分期支付。
「勝訴後才依獲得金額抽成」的收費方式,稱為後酬,但不是每種案件都能這樣約定。依《律師倫理規範》,家事、刑事及少年事件不得就案件結果約定後酬。例外情形是身分關係已經確定、只剩財產爭議的家事案件,例如已經離婚的夫妻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實務上可以約定後酬。至於一般民事案件,例如請求返還房屋押金、請求買賣瑕疵損害賠償,就可以約定後酬。
打贏官司,可以叫對方付律師費嗎?
原則上不行。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由敗訴方負擔的是「訴訟費用」,主要是裁判費。民事第一、二審沒有強制請律師,請不請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所以律師費原則上由各自負擔。
例外有以下三種:
- 民事第三審: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三審強制委任律師;依第466條之3,第三審律師酬金屬於訴訟費用,可由敗訴方負擔。但可以請求的金額以法院核定的數額為準,不一定等於你實際付給律師的金額。
- 法院為當事人選任律師: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5,律師酬金由法院酌定,並列入訴訟費用。
- 契約另有約定:例如租賃契約寫明「因違約涉訟,律師費由違約方負擔」,就可以依約向對方請求。
中途解除委任,律師費退得回來嗎?
能不能退費,要看委任契約怎麼約定,以及律師已經完成多少工作。依民法第549條第1項,委任契約的雙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委任。不過律師已經完成的部分,例如已經遞出的書狀、已經出席的庭期,仍然要支付對應的報酬。如果契約有約定退費比例,就依約定處理。簽約前務必確認退費條款。
付不出律師費怎麼辦?
經濟有困難的人,可以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依《法律扶助法》第5條,符合「無資力」標準的人,可以獲得免費或部分負擔的律師協助。刑事案件如果屬於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的強制辯護案件,例如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名,被告沒有選任辯護人時,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常見問題 FAQ
Q1:律師陪同做筆錄大概多少錢?
A:陪同警詢或偵訊多按鐘點計算,每小時約 8,000 元,夜間通常加倍。筆錄內容仍要由當事人本人陳述,但律師可以事前提醒回答重點,並在現場確認筆錄有沒有正確記載。
Q2:上訴到第二審,原本的律師費包含在內嗎?
A:不包含。委任費是以一個審級為單位計算,上訴後要重新簽委任契約、重新議價,就算委任同一位律師也一樣。
Q3:問律師價格,為什麼都說要先了解案情?
A:因為律師費是依案件難易度、標的金額和急迫程度來估算的。可以先請律師提供「價格區間」,或先付費諮詢一次,就能拿到明確的報價。
Q4:律師費可以分期付款嗎?
A:可以和律師協商。付款方式屬於委任契約的約定事項,雙方同意後寫進契約即可。
律師費用沒有統一價格,但只要了解計費方式、公會收費上限和負擔規則,就能避免多花冤枉錢。每件案件的事實和證據都不同,如有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先請律師評估案件方向與預算,再決定最適合你的處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