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勤獎金依勞動部解釋函及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屬於「工資」性質,並非雇主可任意給予或撤銷的恩惠性給與。
- 遲到扣薪須依比例原則:月薪制公式為「月薪÷30÷8÷60×遲到分鐘數」;時薪制公式為「時薪÷60×遲到分鐘數」,計算結果小數點無條件捨去,禁止設定懲罰性倍數。
- 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若明確約定「遲到即喪失全勤獎金」且事前告知勞工,雇主依條件不發放屬合法行為。
- 無論任何情況,員工當月實領薪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2026年月薪基本工資為新台幣28,590元),違者可受行政裁罰。
- 生理假、婚假、公傷病假等法定假別不得作為扣除全勤獎金之事由;雇主強制以特休抵扣遲到時數,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全勤獎金是「薪資」還是「獎勵金」?法律定性關鍵一次搞清楚
全勤獎金在法律上屬於工資,不是雇主可自由決定是否發給的額外福利。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凡勞工因工作提供勞務而取得之報酬,具備「勞務對價性」與「經常性給與」兩項特徵者,即認定為工資。勞動部歷年解釋函亦明確指出,按月發放的全勤獎金符合上述要件,應納入工資範疇。
此一定性牽動廣泛的法律效果:全勤獎金必須計入平均工資,進而影響加班費基數、勞工退休金提撥金額,乃至資遣費與退休金的計算。雇主若長期以「恩惠性給與」為由,刻意將全勤獎金排除於平均工資之外,可能導致加班費與退休金計算短少,形成對勞工的長期損害。
遲到扣全勤獎金合法嗎?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遲到扣全勤獎金在符合三項前提下屬於合法行為。第一,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須明確載明全勤獎金的發給條件,例如「當月出勤無任何遲到、早退或未核准缺勤者,方得領取全勤獎金」;第二,該條件須於員工到職時告知或可查閱;第三,扣除全勤獎金後的當月實領薪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
若工作規則中的全勤條件訂定不明,或雇主事後臨時新增扣除事由,單方面不發放全勤獎金,可能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給付」原則,勞工有權依法請求補發差額。
遲到扣薪怎麼算?月薪制與時薪制計算公式
遲到扣薪的法律依據是「不提供勞務即不給付對應工資」,雇主只能扣除員工實際未工作時間所對應的薪資,不得設定超出比例的懲罰金額。
月薪制員工的遲到扣薪公式
月薪制員工的合法計算公式為:月薪 ÷ 30天 ÷ 8小時 ÷ 60分鐘 × 遲到分鐘數,計算結果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舉例而言,月薪40,000元的員工每分鐘薪資約為2.78元。若當月累計遲到20分鐘,雇主可不給付的金額為55元。若公司規定「遲到20分鐘扣半天薪資」,超出比例的金額即屬非法扣薪,違反勞基法規定。
時薪制員工的遲到扣薪公式
時薪制員工的合法計算公式為:時薪 ÷ 60分鐘 × 遲到分鐘數,計算結果同樣無條件捨去。
以2026年法定最低時薪新台幣196元計算,遲到8分鐘對應的不給薪金額為26元(196÷60×8=26.13,捨去小數為26元)。若雇主設定「遲到不足15分鐘一律以15分鐘計算」,此種概算方式因未以實際分鐘數為準,違反全額給付原則。
哪些法定假別不得作為扣除全勤獎金的事由?
下列法定假別受到強制法規保護,雇主不得以此作為不發放全勤獎金的理由,工作規則若有相反約定,該條款無效。
- 生理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女性員工每月一日生理假不計入病假,亦不得影響全勤獎金。
- 婚假與喪假:依勞工請假規則屬法定有薪假別,不得計入全勤獎金喪失條件。
- 公傷病假:因執行職務受傷所請之假,雇主不得以此扣除全勤獎金。
- 陪產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不得列入影響全勤的事由。
勞工若因請上述假別而遭扣除全勤獎金,可向縣市勞工局申請調解,並要求雇主補發。
雇主最常見的三大違法扣薪行為
以下三種情形是實務上最常見的違法扣薪態樣,勞工應特別留意。
一、以概算取代實際分鐘數:部分企業打卡系統將遲到1至5分鐘一律記為10分鐘,此種無條件進位或四捨五入做法,違反勞基法全額給付原則,應以實際遲到分鐘數為準。
二、扣薪後實領低於基本工資:依勞基法第21條,工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標準。若員工本薪接近基本工資,雇主再扣除全勤獎金致實領低於2026年月薪基本工資新台幣28,590元,即構成違法,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三、強制以特休或事假抵扣遲到:特休假的使用時機由勞工自行決定,依勞基法第38條,雇主不得單方面指定或強制扣除。違反者依勞基法第79條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常見問題 FAQ
Q1:公司規定遲到1分鐘就扣全勤獎金,這樣合法嗎?
若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明確約定「當月任何遲到紀錄即不發給全勤獎金」,且在勞工到職時已告知或可查閱,此一制度在法律上屬於「獎金領取條件未成就」而非非法扣薪,基本上合法。但扣除全勤獎金後,勞工當月實領薪資仍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否則仍構成違法。
Q2:公司扣的遲到薪資金額比實際遲到時間多,勞工該怎麼辦?
雇主超比例扣薪違反勞基法第22條全額給付原則。建議先以書面(電子郵件或Line訊息)向人資部門詢問計算依據,並保存薪資單、出勤紀錄及相關通訊記錄。若雇主未給合理說明,可向所在縣市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情節嚴重者,主管機關得裁處罰鍰並命補發差額。
Q3:當月請了生理假,公司扣了全勤獎金,可以申訴嗎?
可以申訴。生理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保障,屬勞工法定權利,雇主不得以此作為扣除全勤獎金的事由。工作規則若有此類規定,因牴觸強制法規而無效,勞工可向縣市勞動局申訴,要求補發全勤獎金,雇主並可能受到行政裁罰。
Q4:月薪就是基本工資28,590元,遲到被扣後剩27,000元,雇主違法嗎?
是,雇主違法。依勞基法第21條,不論任何扣薪事由,勞工當月實領薪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2026年月薪基本工資為新台幣28,590元,若扣薪後低於此標準,雇主將面臨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的行政裁罰,勞工可向勞工主管機關檢舉並請求補發差額。
遇到遲到扣薪爭議,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勞工遭遇疑似不合法扣薪時,應立即保存出勤打卡記錄、班表截圖及歷月薪資單,作為後續申訴或訴訟的核心證據。建議先以書面方式向雇主詢問計算依據,若未獲合理回應,可向縣市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薪資爭議通常可在調解程序中有效解決,未必需要訴訟。如有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勞動法律師,由律師協助分析扣薪計算是否合法、評估補發請求的可行性,並代為與雇主進行交涉,確保勞動權益獲得完整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