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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 年 7 月 16 日

資遣事由前後不一致怎麼辦?雇主偷改理由違法嗎?律師解析誠信原則與最後手段性原則

公司口頭說業務縮編,非自願離職書卻改寫「不能勝任工作」?本文由勞動法律師說明:雇主任意改列資遣事由違反誠信原則,且未執行績效改善計畫(PIP)違反最後手段性原則,並提供勞工蒐證自保及調解爭取補償的完整策略。

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違法資遣怎麼辦?台灣勞工必知最後手段性原則與PIP權利

被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但從未做過PIP或績效警告?本文詳解勞基法第11條第5款、最後手段性原則、報復性資遣認定方式及調解談判策略,助勞工了解如何爭取合理賠償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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