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土地被當成公共道路?既成道路三大認定要件與地主補償權利完整解析本文依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說明既成道路(現有巷道)的法律定義、三大成立要件(公眾通行必要、地主未阻止、年代久遠未中斷),以及地主面對公用地役關係時的補償請求途徑,提供民眾最完整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