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資遣費怎麼計算?新舊制公式完整解析,被資遣前必讀!

目錄

2026 資遣費怎麼計算?新舊制公式完整解析,被資遣前必讀!
重點摘要

  • 資遣費以 2005年7月1日 為界,分新制與舊制,計算公式差異達一倍。
  • 新制公式:年資 × 0.5 個月平均工資,上限為 6 個月平均工資。
  • 舊制公式:年資 × 1 個月平均工資,無金額上限
  • 雇主須於終止契約後 30 日內 發給資遣費,違者依勞基法第78條最高罰款 150 萬元
  • 試用期、工讀生、兼職人員同受勞基法保障,被資遣均有資遣費可領。

哪些情況下,雇主依法必須給付資遣費?

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雇主在以下五種法定事由下終止勞動契約,必須給付資遣費:(1)事業單位歇業或轉讓;(2)因虧損或業務緊縮需要裁員;(3)因不可抗力暫停工作達一個月以上;(4)業務性質變更導致部分職位裁撤且無適當職缺可供安置;(5)勞工確實無法勝任工作。

此外,依勞基法第20條規定,企業合併或事業轉讓時,若新雇主不願繼續留用特定員工,原雇主亦須依法給付資遣費,不得以組織變動為由免除責任。

反之,若員工因自身過失遭解僱,即依勞基法第12條所列事由(無故曠工、洩漏業務機密、嚴重違反勞動契約等),雇主可不給付資遣費。收到解僱通知時,務必先確認雇主援引的具體法律依據,這一步往往是能否請領資遣費的關鍵。

資遣費新制與舊制差在哪裡?一次看懂!

台灣資遣費制度以2005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日)為分水嶺,分為「舊制」與「新制」,兩者在計算公式及金額上限上均有明顯差異。

舊制資遣費 新制資遣費
適用對象 2005年7月1日前入職,或選擇全年資適用舊制者 2005年7月1日後入職,或選擇此後年資改採新制者
計算公式 年資 × 1 個月平均工資 年資 × 0.5 個月平均工資
金額上限 無上限 最高 6 個月平均工資
未滿一年 依比例計算,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 依比例計算

年資橫跨新舊制的勞工,可選擇「全部適用舊制」、「全部適用新制」或「分段計算」(2005年7月1日前年資用舊制、以後年資用新制)。由於不同選擇方案可能導致資遣費金額差異顯著,建議在簽署任何文件前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最有利方案。

資遣費公式怎麼套?以實際案例說明

新制資遣費計算範例

公式:資遣費 = 年資(年)× 0.5 × 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6個月平均工資。

案例:陳小姐 2016 年 3 月入職,2026 年 3 月遭資遣,年資滿10 年,資遣前 6 個月月平均工資45,000 元
計算:10 年 × 0.5 = 5 個月(未達 6 個月上限)。
資遣費 = 5 × 45,000 = 225,000 元

舊制資遣費計算範例

公式:資遣費 = 年資(年)× 1 × 月平均工資,無金額上限。

案例:王先生 1998 年入職,選擇全部適用舊制,年資合計20 年,月平均工資55,000 元
資遣費 = 20 × 55,000 = 1,100,000 元

由此可見,相同年資下,舊制資遣費金額為新制的兩倍,年資較長的資深員工尤其應審慎評估制度選擇。

「平均工資」如何認定?不只是底薪這麼簡單!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定義,「平均工資」係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所得之金額。計算基準不限於底薪,下列項目計入平均工資:固定性津貼(交通補助、伙食補助)、每月固定發放的績效獎金、及規律性的職務加給。

下列項目不計入平均工資:年終獎金(非每月固定發放)、一次性激勵紅利、出差費及費用報銷。若雇主刻意以偏低金額計算平均工資、壓低資遣費,勞工可持歷月薪資明細、銀行轉帳紀錄等書面證據提出異議,必要時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差額。

資遣費幾天內要發?雇主逾期有何法律責任?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雇主須於終止勞動契約之日起30日內發給資遣費。若逾期未給付或故意短少給付,依勞基法第78條規定,主管機關可對雇主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公布雇主名稱。逾期拖延不僅面臨行政裁罰,亦可能衍生勞資訴訟,對企業形象造成損害。

沒拿到資遣費,勞工有哪些救濟途徑?

遭遇資遣費拒付、短少給付或無故拖延時,勞工可採取以下具體行動:(1)向地方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服務免費且具法律效力;(2)撥打勞動部免費諮詢專線 0800-085-151 取得初步法律建議;(3)蒐集勞動契約、薪資單、出勤紀錄及資遣通知書後,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給付資遣費訴訟;(4)向地方勞工局檢舉雇主違反勞基法,啟動行政裁罰程序。建議同時保存所有與雇主溝通的書面或電子紀錄,以備後續主張之需。

資遣費常見問題 FAQ

Q1:試用期被資遣,還有資遣費嗎?

有。試用期勞工仍屬正式受僱關係,受勞基法完整保障。只要雇主依法終止契約,無論試用期長短,均須依實際年資比例給付資遣費。試用期若不足一個月,依舊制以一個月計算;新制則依實際天數比例給付,不因年資短而完全免除。

Q2:新制資遣費最多可以領幾個月?

新制資遣費上限為6個月平均工資,即年資達12年後(12 × 0.5 = 6個月),資遣費金額便不再隨年資增加。年資超過 12 年者,應認真評估是否選擇舊制或混合計算方式,以爭取最高給付。

Q3:自願離職和被資遣,在法律上有什麼差別?

資遣費僅適用於「雇主依法終止勞動契約」的非自願離職情形。員工主動提出辭呈離職,通常不得請求資遣費。但若雇主以降職、減薪、職場霸凌等手段逼迫員工離職,此種「構成性解僱」情形,勞工仍可依勞基法第14條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Q4:工讀生或兼職人員被資遣,也有資遣費嗎?

有。凡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不論工時多寡,均受法律保障。工讀生或部分工時勞工在符合資遣條件下被終止契約,雇主同樣必須依年資比例給付資遣費,不得以工時較少或非全職身份為由拒絕給付。

Q5:資遣費的平均工資從哪6個月計算?

從終止契約日(最後工作日)起往前算足6個月,以該期間勞工實際領取的工資總額除以總日數為基準。若勞工在此 6 個月期間曾升薪或調薪,以各月實際薪資合計計算,而非固定以最後一個月薪資為準,因此升薪時間點對最終資遣費金額有直接影響。

遇到資遣費爭議,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資遣費的計算涉及新舊制適用判斷、平均工資認定範圍、年資計算等複雜法律面向,任何一個環節的誤算都可能導致您少領數萬甚至數十萬元。若您目前正面臨資遣費糾紛,或對雇主給付的金額存有疑問,建議儘速保留勞動契約、歷月薪資明細、出勤紀錄及資遣通知書等相關文件,並諮詢具備勞資案件豐富實戰經驗的專業律師,由律師協助精確試算應得金額、研擬談判或訴訟策略,確保您的法定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目錄

陳哲瑋律師事務所專職「家事案件」,
團隊具有豐厚的離婚、遺產處理經驗,
費用公開透明,為您提供最確定的法律保護。